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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岗位值不值得去?

2021-03-25 00:00      点击量:12033  评论(0人参与)
 

简单来说,短期、阶段性地干一干可以的,作为终身职业不可取。


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殊存在,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,从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。其特殊倒不是说国外没有类似的机构,而是外国与中国事业单位相对应的不是政府机构就是非营利组织(NPO)、非政府组织(NGO)等社会自治组织。用工性质不是公务员就是企业用工。中国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受劳动法约束,而是使用国务院发布的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。


劳务派遣在劳动法里有明确说明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66条规定:“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。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,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。”


所以,劳动法只是解释了企业劳务派遣的情况。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既不受劳动法保护,又不适用事业单位管理条例。这就意味着,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相比企业可能更难得到保障。


如果你进了这个事业单位,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发工资,买保险。但你需要到事业单位上班,事业单位是你的用工单位。如果是事业单位有编制的职工,就直接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。所以,现在有这么多劳动派遣公司。


一是,用工市场专业细分化的产物。有的企业或公司规模小,对薪资福利这块没有专门人搭理,于是就找专业公司干专业的事情。劳务派遣公司专司员工福利工资保障方面,所以比较专业。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也有招聘合同工,为了简化人事关系,一些辅助岗位也纷纷选择了劳务派遣公司。


二是,用工单位为了简化用工成本等原因的需要。相较而言,劳务派遣工成本要低于正式员工。派遣工工资福利等方面由劳务派遣工作负责,用工单位负责人员工作管理。如果该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,可以直接退给劳务派遣公司,而不像公司正式员工那样,面临一堆解聘程序,耗时耗物。


最后点豹小编想说的是:事业单位有编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,工资福利方面差距很大。一旦出现纠纷,比较麻烦,需要面临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,在相互纠缠中损害内功。这种纠缠不会产生爱的火花,最终受伤的只有劳动者。所以,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兄弟姐妹们,要擦亮你们的双眼,招聘广告有“劳务派遣”的字样,请理性选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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